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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

领导分工

一、审计处处长

1.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。围绕学校发展的各项中心工作,全面履行学校赋予审计处的审计监督职责。

2.依据学校不同阶段的重点和难点,科学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、督促、检查、指导审计工作的全部过程。

3.按照学校统一布置,结合审计处工作实际,做好审计处工作人员的意识形态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思想教育、继续教育和内部管理工作,确保内审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。

4.根据审计事业的发展,制定或修订内部审计制度。

5.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二、审计处副处长

1.协助处长做好本处各项工作。

2.负责分管审计业务工作,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工作规范,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。

3.组织参与调研工作。

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科室工作职责

1、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:

承担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、干部经济责任、财务预决算、财经法纪执行情况、专项经费审计等财务专业的审计工作。

2、工程审计科工作职责:

承担学校及所属单位建设工程(预)决算的造价审计和工程建设过程跟踪审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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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: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